民诉专题十三-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 - 2026民诉法精讲-专题精讲
本文讲解专题十三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与罚款、拘留两类。拘传仅适用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或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以及必须到庭查清基本事实的原告),须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由院长签发拘传票。罚款、拘留适用于妨碍诉讼与妨碍执行行为,须院长批准并制作决定书,拘留后 24 小时内通知家属;救济为向上一级法院复议、不停止执行;拘留 15 日以下、罚款个人 10 万元以下、单位 5 万至 100 万元;单位或个人拒不协助的均有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