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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篇文档带有标签「危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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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 - 2026刑法系统强化-专题精讲

本讲讲解客观要件之一的行为。危害行为须对法益制造危险,生活行为、降低危险的行为均非危害行为,替代危险仍属危害行为但可通过紧急避险等排除违法性;被害人自陷风险按危险的实行者为被害人还是行为人,分别考察认识能力与控制能力;不作为犯分为真正与不真正两类,持有型犯罪属于作为犯罪;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是应为、能为、而不为,并需具备结果避免可能性与等价性。

不作为犯的分类 - 2026刑法系统强化-专题精讲

本讲讲解客观要件之一的行为。危害行为须对法益制造危险,生活行为、降低危险的行为均非危害行为,替代危险仍属危害行为但可通过紧急避险等排除违法性;被害人自陷风险按危险的实行者为被害人还是行为人,分别考察认识能力与控制能力;不作为犯分为真正与不真正两类,持有型犯罪属于作为犯罪;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是应为、能为、而不为,并需具备结果避免可能性与等价性。

关于因的要求 - 2026刑法系统强化-专题精讲

本讲讲解因果关系中关于「因」的要求。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因」必须是危害行为,即行为对法益制造了法律不允许的危险。据此有两个层次:行为根本没有制造危险(如送溜冰鞋、抢劫既遂后逃跑被追赶人闯红灯撞死)与行为制造了危险但该危险是法律允许的危险(如追赶小偷扭送派出所),两者均不属于危害行为,与结果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危害行为 - 2026刑法系统强化-专题精讲

本讲讲解客观要件之一的行为。危害行为须对法益制造危险,生活行为、降低危险的行为均非危害行为,替代危险仍属危害行为但可通过紧急避险等排除违法性;被害人自陷风险按危险的实行者为被害人还是行为人,分别考察认识能力与控制能力;不作为犯分为真正与不真正两类,持有型犯罪属于作为犯罪;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是应为、能为、而不为,并需具备结果避免可能性与等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