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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留置权 - 2026民法系统强化-专题精讲

本篇讲解专题九第四节留置权。留置权是唯一的法定担保物权,标的物限于动产,成立须具备债权已到期、合法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动产、动产的占有与债权的发生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不违反法律规定与当事人约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四项要件;商事留置权以营业债权为要件且可排除同一法律关系的要求。并阐述留置权的最优优先顺位以及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体系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