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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 - 2026刑法系统强化-专题精讲

本讲先讲犯罪形态的导论:犯罪形态是犯罪在时间上呈现的终局性形态,预备、未遂、中止、既遂四者相互排斥、不能并存;过失犯罪只有成立与否的问题,故意犯罪(含间接故意)才有犯罪形态。然后讲解犯罪预备的三个成立条件:主观上为了着手实行犯罪,客观上实施了预备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并重点区分预备行为与犯意表示、犯罪预备与预备阶段的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