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1 篇文档带有标签「病半年」

查看所有标签

专题三 缺席审判程序 - 2026刑诉法系统强化-专题精讲

本专题讲解缺席审判程序。适用对象掌握"国恐贪、病半年、死无罪、死再审"四类情形,其中"国恐贪"须同时具备"重国恐,在境外,及时审,高检核"四个条件,且仅由中级法院一审;"病半年"指中止审理超过 6 个月;"死无罪"要求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死再审"适用于审判监督程序重审时被告人死亡的情形。管辖法院为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审理程序掌握送达传票与起诉书副本、辩护权保障、近亲属申请参加诉讼、一审程序、判决送达及救济,重点掌握近亲属享有独立上诉权。此外掌握被告人到案后的处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