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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速裁程序※※ - 2026刑诉法系统强化-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速裁程序。适用条件为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 3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口诀"三年罪罚,清楚同意,一人速裁")。不适用条件为盲聋哑、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未成年人、重大社会影响、共同犯罪部分被告人有异议、未达成调解和解协议、无罪辩护等(口诀"盲精重大,可能无罪,小孩未赔,不可速裁")。审理程序掌握开庭前通知、集中开庭逐案审理、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应当当庭宣判、审限 10 日(超 1 年可延长至 15 日)。速裁转普通掌握五种情形与口诀"无罪无责,不清不认"。最后对比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的九个相同点与九个区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