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专题二十一-第二节再审的启动 - 2026民诉法精讲-专题精讲
本文讲解再审的启动程序,即确定原生效法律文书是否确有错误、是否需要重新审理。有权启动再审的主体是法院和检察院,当事人的申请只是材料来源。法院启动包括本院院长提交审委会决定、上级法院提审;检察院启动包括抗诉(上抗下、抗诉书同级提,接受抗诉法院 30 日内必裁定再审)与检察建议(同级提、报上级备案);当事人申请再审须符合 13 种法定情形或调解书违反自愿合法原则,原则向上一级法院申请(人数众多或双方公民可择原审),期限为生效后 6 个月(不变期间),申请不停止执行,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在 3 个月内审查。当事人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具有断后性、终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