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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篇文档带有标签「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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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社会保险法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章讲解社会保险法:适用范围与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群、基金构成、养老金领取条件与最低缴费年限、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分类、缴费、结算、不支付情形)、工伤保险(缴费、工伤认定情形、待遇支付主体、特殊用工责任、民刑竞合)、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与社会保险基金。

第二章消费者法-第二节产品质量法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产品质量法:适用范围(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军工产品不适用)、产品标识要求、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产品责任(概念与缺陷、赔偿范围、不真正连带责任、归责原则、生产者免责事由、诉讼时效与十年请求权)。

第二章消费者法-第三节食品安全法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食品安全法:适用范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强制性、内容、三类分类)、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小作坊、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召回制度、标签广告、特殊食品、信息公布)、食品检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民事责任(首负责任制、十倍赔偿或三倍赔偿与知假买假、无效抗辩事由、举证责任、各类连带责任)。

第二章消费者法-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对象(消费者只能是个人、限于生活消费)、消费者的九项权利、经营者的十四项义务(安全保障、召回、保证质量、三包、提供真实信息、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格式条款、个人信息保护、预收款、直播营销平台)、消费争议的解决(七类责任主体规则)与法律责任(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欺诈的退一赔三百元保底)。

第二章自然资源法-第二节森林法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森林法:森林法概述与森林资源定义、森林资源权属制度(权利归属、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及收益、权属争议解决)、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管理制度(公益林、商品林、林地占用审批)、森林采伐许可制度(限额采伐、分类采伐规则、采伐许可证)、法律责任(盗伐与滥伐)。

第六章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第三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适用范围、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的方式/使用年限/续期与划拨的用途特定)、房地产开发(限期动工制度、企业设立、合作开发合同效力)、房地产交易(房地一体主义、出让地与划拨地转让条件、用途变更、不得转让六情形、商品房预售条件、抵押权的设定与实现、房屋租赁)。

第六章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第四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登记对象九类(国有土地所有权无须登记)、八种登记种类、登记机构(主管部门与办理机构、跨地区登记三步走)、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形式与权属证书的关系、登记程序(申请撤回、共同申请与单方申请七情形、受理查验、实地查看、30个工作日办结、不予登记四情形)、登记信息共享与查询。

第六章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第一节土地管理法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土地管理法: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国家所有六情形、集体所有、农用地承包)、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占用补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闲置荒芜处理)、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征收的范围/权限/程序/补偿、临时用地、使用权收回、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土地纠纷及其解决途径。

第三章军人保险法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章讲解军人保险法:军人保险的特点(特定人员、军地衔接、主管部门)、经办机构、险种(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补助与军地接续、退役医疗保险缴费与视同缴费年限、随军未就业配偶养老和医疗保险)、军人保险基金的构成与管理、经办管理与监督、经办人员渎职责任。

第三章银行业法-第一节商业银行法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商业银行法:经营原则(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设立和组织机构(审批、实缴资本制最低限额、分支机构营运资金60%上限、分支机构责任承担)、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贷款业务★★★含关系人贷款与不良贷款展期期限、拆借业务、投资业务、存款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责及法律责任分工、商业银行的破产(单一破产原因与清偿顺序)。

第三章专利法-第六节专利侵权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专利侵权:保护范围(权利要求内容为准、等同特征)、侵权行为(认定三条件、善意侵权、间接侵权)、不视为侵权的五种情形(权利耗尽、在先使用、临时过境、科研实验、药品行政审批)、专利权保护(无效处理与中止、诉讼时效、管辖、举证责任、现有技术抗辩、行政保护、法律责任与赔偿顺序)。

第四章财税法-第二节个人所得税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的划分、综合所得四项收入额确定(稿酬减再按70%)、专项附加扣除、7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他所得类型(经营/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免税十项与减征、纳税申报七情形、预扣预缴与汇算、纳税调整三情形。

第四章财税法-第三节企业所得税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不缴纳)、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认定与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构成、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四项、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12%结转3年、不得扣除八项、亏损结转5年)、税收优惠(减免六项、小微20%、高新15%、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特别纳税调整。

第四章财税法-第四节税收征收管理法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法律关系与税收法定原则、纳税人权利(救济权四项、延期缴纳税款)、税务管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管理)、税款征收(核定六情形与方法)、税收保障制度(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的对比、不在范围内的财产、离境清税、税收优先权、代位权与撤销权、税款追征期限)、税务检查。

第五章审计法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章讲解审计法:审计概念与审计机关体制(双重负责、业务以上级领导为主)、负责人任免与行为准则、审计职责(五类审计对象、全面审计与专项审计、风险隐患通报、审计管辖的原则/争议/授权上提)、审计流程(程序启动、审计调查、审计报告、审计决定)。

第一章环境保护法-第二节环境保护法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环境保护法:概述(环境概念、适用范围、主管部门、环境日)、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三同时、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保税、两类标准、环境监测、跨区域防治协调、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生态补偿、农业环保、信息公开)、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行政责任。

第一章竞争法-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不正当竞争行为概念、经营者、商业道德的判断)、七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不正当有奖销售、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及各自的法律责任、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民事与行政责任体系。

第一章竞争法-第一节反垄断法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反垄断法:适用范围与垄断行为分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反垄断机构、垄断协议(横向、纵向、轴辐协议、豁免与法律责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与推定规则、滥用行为)、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审查程序、法律责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垄断行为的调查与法律责任。

第一章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二节劳动合同法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与劳动关系特征、劳动合同的订立(三种合同类型、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处理)、劳动合同的内容(必备条款、规章制度、试用期、服务期、保密与竞业限制、违约金限制)、劳动合同的效力与变更、解除与终止(解除情形、程序、终止、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制度、非全日制用工与工会。

第一章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三节劳动争议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认定(属于与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形)、一般规定(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处理方式与举证规则)、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管辖、仲裁时效、受理与答辩、先调解与先予执行、非终局裁决、一裁终局及其撤销)、劳动诉讼(仲裁与诉讼的衔接、当事人确定、法院管辖与支付令)。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章讲解知识产权概述:概念、四大特征(客体为智力成果、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基本原则(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透明度、独立保护、自动保护、优先权)与我国参加知识产权国际条约。

商法保险法-第二节保险合同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系统讲解保险合同的全部规则:保险合同的不要式性与四类主体(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保险金额、保险价值的计算公式,保险合同的订立——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告知范围、体检不能替代如实告知、保险人解除权的四项限制、未如实告知的法律后果、拒赔必先解除合同)与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免责条款的提示与明确说明、禁止性规定的提示、举证责任),保险合同的效力(代签字、代填保险单、审查期间事故、冲突处理与格式条款解释规则、无效条款),理赔(通知义务、证明材料、核定赔偿、拒绝赔偿与先予赔偿)、诉讼时效以及保险合同的解除。

商法保险法-第三节人身保险合同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系统讲解人身保险合同:概念、分类与四项特点(保险标的人格化、保险金定额支付、储蓄性、不适用代位求偿规则),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与主动审查,保险合同的中止与复效(中止事由、宽限期效力、复效条件与投保人的主动权),投保时谎报年龄的处理(不符合年龄限制的解除权与现金价值、符合年龄限制的多退少补)与保单现金价值的形成,死亡险的投保限制、被保险人同意及同意方式、保单流转与合同解除,健康险,受益人的指定变更与认定规则,理赔规则(按比例赔偿、保险金支付顺序、法定继承、第三人致害时保险人无代位求偿权),以及特殊人身保险事故(投保人故意制造事故、被保险人犯罪、被保险人自杀)与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

商法保险法-第四节财产保险合同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系统讲解财产保险合同:概念与四特征(保险标的、损害填补原则、保险责任限定、代位求偿权),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不足额保险与重复保险的理赔规则,对受损保险标的的代位权,由保险人负担的施救费用与勘察费用;保险标的转让中的通知义务、受让人继受权利义务与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处理,以及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被保险人的通知义务与保险人的应对措施;财产损失保险中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前提、行使对象、行使规则、管辖)与代位求偿权的限制(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权利、被保险人的过错);责任保险的赔付规则、赔偿范围、费用承担与诉讼时效。

商法保险法-第五节保险业法律制度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保险业法律制度: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业务及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例外,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与法定运用形式),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概念与法律责任差异,以及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三类险种与其他险种的备案要求。

商法保险法-第一节概述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保险法的概述部分:保险的概念与五项特征(互助性、补偿性、射幸性、自愿性、储蓄性),以及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概念、防止道德风险的目的、合法性经济性确定性三要件、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在保险利益要求与后果上的差异及保险利益对象的范围)、最大诚实信用原则、近因原则与合法经营、自愿、公序良俗原则。

商法保险法-体系图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第六章保险法全章知识结构体系图,以保险法为总根,分为保险合同(主体、订立、解除)、人身保险(保险利益、受益人、定额给付、死亡险、健康险、特殊人身保险事故)与财产保险(保险利益、损害填补、保险标的的转让、财产损失险的代位求偿权、责任险的理赔规则)三大板块。

商法公司法-第八节公司财务会计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文详细讲解了公司法中关于公司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包括财务审计要求、收益分配制度、利润分配前提条件、分配顺序、公积金制度等内容。重点介绍了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的区别与用途,违法分配的后果,利润分配时间要求,以及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具体规则和案例分析。

商法公司法-第二节公司的分类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文系统讲解公司法的公司分类制度,包括以股东责任范围、信用基础、股份转让流通、组织关系为标准的四大分类。重点掌握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的区分、总公司与分公司及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关系。包含记忆口诀和真题演练。

商法公司法-第九节公司重大变更制度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文系统讲解了公司法中公司重大变更制度,包括增资(增资期限、决议程序、优先认缴权、投资者增资处理、工商登记、对赌协议)、减资(决议程序、债权人保护、等比例与非等比例减资、三种减资路径、简易减资、违法减资)、合并(合并形式、决策程序、流程、债权人保护、债权债务承继、简易合并)、分立(分立形式、决策程序、流程、债务承担)、变更公司形式等内容。

商法公司法-第三节公司登记制度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文系统讲解公司法公司法登记制度,包括设立登记、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登记与信息公示。重点掌握登记对抗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与变更登记的材料要求。公司登记是公司法的基础制度,主观题中常作为背景知识点出现。

商法公司法-第十二节股份有限公司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文系统讲解股份有限公司制度,包括股份公司的设立(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发起人 1-200 人、注册资本与全额实缴、公开募集与成立大会)、股东会(定期与临时会议、通知与召集主持、每一股份一表决权、累积投票制、决议规则、临时提案)、董事会与监事会(与有限公司的规则对比、审计委员会)、股份发行与转让(面额股与无面额股、类别股与双层表决、发行新股与授权资本制、特定主体转让限制)、股份回购(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六种例外回购情形)、禁止财务资助、股份继承,以及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则(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关联董事回避、股票代持无效、禁止交叉持股)。

商法公司法-第十节公司的解散、清算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文系统讲解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制度,包括公司解散的概念与三类解散事由(一般解散、强制解散、司法解散)、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条件(经营管理严重困难、表决权 10%)、解散诉讼的原被告与保全调解规则;以及公司清算的概述、自行清算与法院指定清算、清算组的职权与责任、申报债权、清算方案、清算中的诉讼、公司财产分配顺序、注销登记、清算转破产、简易注销与登记机关依职权注销。

商法公司法-第十三节国家出资公司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文系统讲解国家出资公司制度,包括国家出资公司的概念与范围辨析(仅限国家直接出资、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不属于国家出资公司、中石油案例)、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以及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不设股东会及股东会职权的行使与授权限制、董事会的组成与外部董事过半数、经理的聘任、兼职限制、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文末附第一章归纳总结:公司的结构图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全面比较。

商法公司法-第十一节有限责任公司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文系统讲解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包括有限公司的设立(发起设立、发起人 1-50 人)、股权转让(对内转让、对外转让与优先购买权、强制执行、股权继承、转让与出资责任第 88 条、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第 89 条、股权让与担保、一股二卖、股权归属争议)、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比较)、股东会会议制度(定期与临时会议、召集与主持、表决规则、决议效力三分法)、董事会与监事会制度(人数、简化制度、职工代表、审计委员会、议事方式)以及一人公司(组织机构、法人人格否认举证责任倒置、担保特殊规则)。

商法公司法-第一节公司法的基础理论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文系统讲解公司法基础理论,包括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名义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以及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重点分析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情形(人格混同、过度支配与控制、资本显著不足)、制度特点、横向否认与纵向否认的区别,以及一人公司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包含客观题真题演练和主观题案例分析。

商法公司法-体系图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文讨论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其概念和确定标准。受案范围是指法院可受理的行政争议种类,受多种因素影响,且随时间变化。核心标准是行为标准,具体行政行为构成主要受案范围,行政合同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在特定条件下也可受理。

商法票据法-第二节汇票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汇票制度:汇票的概念、基本当事人与非基本当事人、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的分类,出票的绝对/相对记载事项与六项效力(含银行承兑汇票票样),出票人与背书人"不得转让"记载的不同后果,背书的分类(转让背书、委托收款背书、质押背书)与三项规则,回头背书、期后背书、部分背书、附条件背书的效力,汇票质押与委托收款背书,承兑制度,票据保证的连带责任、保证行为无效情形、记载事项与附条件保证,付款人的审查义务与责任,以及票据行为代理中无权代理与越权代理的责任分配。

商法票据法-第三节本票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本票制度: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其性质为"已付证券"(本人出票、本人付款),出票人只能是银行而无收款人资格限制,基本当事人仅出票人与收款人两人,且本票为见票即付、不存在承兑行为;本票的背书、保证、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票据法》本票一章的特别规定外,适用汇票的规定。

商法票据法-第四节支票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支票制度:支票的概念与三项特征(付款人仅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限于见票即付无承兑行为、属于支付证券而不具备信用),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的要求,出票环节禁止签发空头支票与禁止签发与预留签名式样或印鉴不符的支票,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与相对记载事项(含金额与收款人名称的授权补记规则),以及付款规则——出票人担保付款责任、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持票人自出票日起 10 日内提示付款、付款人依法付款后的免责与恶意或重大过失付款的例外。

商法票据法-第五节票据权利与效力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票据权利与票据效力: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第一顺序)与追索权(第二顺序),追索权又分过期后追索与期前追索四种情形,追索义务人具有连带性、选择性、变更性与代位性;票据权利的取得遵循善意原则与对价原则(税收、继承、赠与等无偿取得不受对价限制但不得优于前手权利);票据效力涵盖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章、伪造签章、更改与变造四类情形的法律后果;失票后的救济包括挂失止付、公示催告与提起诉讼三条可任意选择的途径及其期限规则。

商法票据法-第一节票据法概述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票据法的入门知识:票据的概念与汇票、本票、支票三类的区分(含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的对比),票据的汇兑、支付、结算、信用四大功能,以及票据的六项法律特征——无因性及其例外(对"直接债权债务持票人"的抗辩与抗辩切断制度)、要式证券、文义证券、设权证券、流通证券、票据行为的独立性。

商法票据法-体系图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第八章票据法全章知识结构体系图,以票据的流通过程为主线,把票据分为汇票、本票、支票三类,串联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四种票据行为,并标出票面记载事项(绝对/相对记载事项)、附条件与"不得转让"记载的效力、限制背书与回头背书规则、票据的无因性与抗辩切断、票据权利的取得原则与伪造/更改/变造的效力、失票后的挂失止付与公示催告等考点,对应讲义「七步搞定票据法」思路图。

商法企业破产法-第八节合并破产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合并破产的两种类型:实质合并破产以关联企业成员之间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自财产成本过高、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为前提,合并后各成员间债权债务归于消灭、财产合并为统一的破产财产、清偿后各成员均应注销;程序合并破产则以多个关联企业均存在破产原因但不符合实质合并条件为前提,由共同的上级法院确定一家法院集中管辖,协调审理不消灭成员间债权债务关系,且不当利用关联关系形成的债权应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顺序清偿,并附北大方正集团实质合并重整案。

商法企业破产法-第二节债权申报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破产债权的申报规则:申报对象、申报期间(最短 30 日、最长 3 个月)、补充申报与其费用负担、未申报在清算/重整/和解三种程序中的不同后果,一般民事请求权的可申报性判断,未到期债权、附条件债权、诉讼仲裁未决债权的处理,连带责任下的保证关系在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三方之间的申报与追偿规则,不得申报的六类情形(诉讼时效届满、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取回权、罚金罚款违约金、参会费用、职工债权不必申报),以及申报后的登记造册、核查确认与异议之诉。

商法企业破产法-第六节和解程序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和解程序:和解只能由债务人提出申请(含直接申请与清算转和解两种启动方式),申请时必须提交和解协议草案;法院裁定和解后的公告与债权人会议讨论,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自裁定和解之日起可行使优先受偿权;和解协议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过半数同意且所代表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2/3 以上通过;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有约束力,和解债权人对保证人及其他连带债务人的权利不受影响;以及和解程序的终止情形与和解协议的执行、执行失败的法律后果。

商法企业破产法-第七节破产程序之间的转换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破产清算、重整、和解三种程序之间的转换规则:转换只能发生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一旦宣告破产即不可逆地进入破产清算;由重转轻(清算转重整须债务人或出资额占注册资本 1/10 以上的出资人申请,清算转和解只能由债务人申请)与由轻转重(重整失败转清算、和解失败转清算)两条路径;以及重整与和解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并归纳破产程序的三个入口和三个出口。

商法企业破产法-第三节债务人财产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是第七章的核心,讲解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属于与不属于的七种/四种情形)、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构成及"外部按顺序、内部按比例"的四项清偿原则、别除权的优先受偿与实现方式、撤销权(针对欺诈破产的 1 年内五种行为与针对个别清偿的 6 个月内三种例外)、无效行为、追回权(撤销无效行为涉及财产、未到位出资、董监高非正常收入)、取回权(概念特征、行使规则、所有权保留买卖中的取回权)以及破产抵销权的行使、禁止恶意抵销与禁止股东抵销。

商法企业破产法-第四节破产清算程序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破产清算程序的两大环节:宣告破产的概念与法律意义(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的界定),以及债务清偿的五项概述性规则(货币分配原则、分配方案由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无财产可供分配时请求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不免责、以集体清偿为原则个别清偿为例外)与法定清偿顺序(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优先,其后依次为职工债权、国家债权、普通债权,同一顺序不足清偿时按比例分配)。

商法企业破产法-第五节重整程序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重整程序:重整的启动方式(直接申请重整与清算转重整)、重整期间的界定(自裁定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含提交阶段与通过阶段,不含执行阶段)与程序终止情形、重整期间对营业保护的六项特别规定(债务人自行管理、别除权暂停行使、为继续营业借款可设定担保、取回权受限、出资人不得请求分配、董监高不得转让股权)、重整计划的制订与内容、分组表决规则(担保、职工、税收、普通、小额、出资人六组,1/2 + 2/3)与法院批准、强制批准制度,以及重整计划的执行、重整成功与重整失败的法律效果。

商法企业破产法-第一节企业破产法基本制度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企业破产法的基础制度:适用范围与清算、重整、和解三种程序的功能差异,破产原因的三重判断标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审查受理(含执行转破产),受理的法律后果(管理人接管、保障公平受偿、对诉讼的影响),破产管理人的产生、资格与职责,债权人会议与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职权、表决规则,以及《企业破产法》第 69 条规定的重大财产处分制度。

商法企业破产法-体系图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第七章企业破产法全章知识结构体系图,以破产程序为主线,串起债权人/债务人/清算组的破产申请、破产原因的审查与受理、管理人的指定与接管、债权申报与债权人会议、债务人财产的界定与别除权/撤销权/取回权/抵销权、财产分配顺序与注销登记,并对应清算、重整、和解三种程序出口与合并破产的特殊规则。

商法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章讲解外商投资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外商投资法》对"旧法"的取代与组织形式过渡期安排、准入前国民待遇与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促进外商投资的措施、外商投资保护制度,以及准入负面清单、经营者集中审查与安全审查三项管理制度。

商法证券业法律制度-第一节证券法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系统讲解证券法的全部考点:证券与股票、债券的区别,证券发行的一级市场规则(发行方式与价格、公开发行条件、注册制、承销、保荐),证券交易的二级市场规则(从业人员与服务机构交易限制、禁止内部人短线交易、退市制度、禁止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上市公司持续信息公开,上市公司收购中的信息披露与要约收购,以及投资者保护与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