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犯的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 - 2026刑法系统强化-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正犯的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对共同犯罪的影响。就正犯的成立条件而言,只要求其通过实行行为制造违法事实,是否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在所不问;到了排除责任阶段再独立评价。教唆犯与间接正犯的区分应采取实质标准,看指使人对被指使人有无支配力,而非仅看责任年龄;未达责任年龄但具有规范意识、独立作案能力的,指使人只构成教唆犯。二者是 A 与 A 加 B 的包容评价关系。
本节讲解正犯的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对共同犯罪的影响。就正犯的成立条件而言,只要求其通过实行行为制造违法事实,是否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在所不问;到了排除责任阶段再独立评价。教唆犯与间接正犯的区分应采取实质标准,看指使人对被指使人有无支配力,而非仅看责任年龄;未达责任年龄但具有规范意识、独立作案能力的,指使人只构成教唆犯。二者是 A 与 A 加 B 的包容评价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