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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立案的程序 - 2026刑诉法系统强化-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立案的程序,分为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对立案材料的调查核实两部分。接受程序中,公检法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必要时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接受控告、举报应当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错告与诬告要严格区别;应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并保守秘密。调查核实程序中,公安机关发现案件事实或线索不明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调查核实,但只能采取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任意性措施,不得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技术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