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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系统强化-第十二章受案范围 - 2026行政法系统强化-专题精讲

本章讲解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具体行政行为可受案的正面列举(11 类)与反面排除(无行政性、无处分性、无特定性、无外部性、法定最终裁决行为);行政合同(行政协议)可受案的种类与"民告官,不允许官告民"的特点;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性受案(起诉条件、管辖法院、审查程序、法院处理结果与处理结果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