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流程-专题一 立案-第四节 立案监督 - 2026刑事诉讼法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立案监督:依申请与依职权两种启动方式,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的复议复核、申诉、自诉三条救济路径,行政执法机关的复议监督,以及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的“书面说理—通知立撤—纠正违法—协商上级”四层次流程。
本节讲解立案监督:依申请与依职权两种启动方式,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的复议复核、申诉、自诉三条救济路径,行政执法机关的复议监督,以及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的“书面说理—通知立撤—纠正违法—协商上级”四层次流程。
本节讲解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刑事诉讼法》第 8 条规定的法律监督权由宪法授予,贯穿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命题角度集中在四点:监督阶段横跨五大阶段、监督性质多为"建议""通知"而非决定权、监督对象可以是公安机关和法院但不可监督监委会、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可要求书面说明理由但不得提前介入立案前的初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