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3 篇文档带有标签「级别管辖」

查看所有标签

第二节 审判管辖 - 2026刑诉法系统强化-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审判管辖:级别管辖中中级法院管辖的国恐无死等六类案件(口诀"国恐无死缺没收,证券期货中院收")与"就高不就低,未成年除外"规则;移送、指定管辖的"上可审下、下不审上、上可指下、下可求上";地区管辖"犯罪地为主、居住地为辅";网络犯罪"沾边就管"及五大命题角度;并案管辖与《刑诉解释》特殊管辖一览表。

级别管辖 - 2026民诉法系统强化-专题精讲

本节梳理四级法院的一审管辖分工。原则上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法院确定由其管辖的案件(海事海商、公益诉讼、专利纠纷、仲裁司法审查与仲裁裁决执行等);专利纠纷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法院确定的中级或基层法院管辖,并非所有中院都能管;高级法院管辖区内有重大影响案件;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有权管辖"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行政法系统强化-第十一章行政诉讼参加人和法院 - 2026行政法系统强化-专题精讲

本章讲解行政诉讼参加人和法院:直接起诉被告的确立(13 类行为主体的被告确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被告资格(谁行为谁被告、强拆案件文书规则)、经复议后被告的确定(复议改变单独告、复议维持共同告、复议不作为择一告);原告资格(相对人与相关人的五种利害关系、口诀"有民诉没行政");组织的原告资格七类;共同诉讼与追加;第三人(原告型与被告型);管辖法院(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做题步骤与跨区域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