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的审理程序 - 2026民诉法系统强化-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再审的审理程序。审理法院:法院启动的由本院或上级法院提审(谁启动谁来审);检察院抗诉的原则上由接受抗诉的法院提审,适用二审程序,有法定前五项情形的可交下级法院审理(经下级法院再审过的除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由中级以上法院审理(选择向基层法院申请的除外)。程序上应裁定中止原判执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可以不中止)、另行组成合议庭、按原生效审级适用一审或二审程序重新审理。再审范围有限,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发回重审案件中符合四类情形的可准许变更增加请求或反诉)。结案方式包括作出新裁判、制作调解书、撤回起诉、终结再审程序。另附小额诉讼案件再审的特殊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