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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 2026刑诉法系统强化-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自诉案件特点概括为"五个可以,两个不行":可以调解、和解、撤回自诉、反诉、适用简易程序;第三类公转自案件不可以调解、反诉。重点掌握自诉人无法告诉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条件,缺乏罪证的立案前后不同处理,自诉人对诉权的处分,并案审理,法院调查取证的边界(可以调取公安已收集的证据,不可调取公安未收集的证据,只有网络侮辱诽谤案可要求公安取证),自诉人 2 次传唤不到庭按撤诉处理,和解撤诉的自愿性审查,反诉条件,以及自诉案件审限(羁押 3+3+X,未羁押 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