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法系统强化-第十八章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司法解释 - 2026行政法系统强化-专题精讲
本章讲解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司法解释:原告资格(主动公开而未主动不可诉)与被告确定(诉讼看名义规则、指定机构的被告地位),起诉与受理的应受案 5 类与不应受案 10 类情形,审理方式(简易程序、保密、诉讼中停止执行),证据制度中被告与原告的举证责任分配,以及判决形式(驳回诉求、判决公开、确认违法、禁止判决)。
本章讲解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司法解释:原告资格(主动公开而未主动不可诉)与被告确定(诉讼看名义规则、指定机构的被告地位),起诉与受理的应受案 5 类与不应受案 10 类情形,审理方式(简易程序、保密、诉讼中停止执行),证据制度中被告与原告的举证责任分配,以及判决形式(驳回诉求、判决公开、确认违法、禁止判决)。
本章讲解行政诉讼参加人和法院:直接起诉被告的确立(13 类行为主体的被告确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被告资格(谁行为谁被告、强拆案件文书规则)、经复议后被告的确定(复议改变单独告、复议维持共同告、复议不作为择一告);原告资格(相对人与相关人的五种利害关系、口诀"有民诉没行政");组织的原告资格七类;共同诉讼与追加;第三人(原告型与被告型);管辖法院(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做题步骤与跨区域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