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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六 强制措施

专题六 强制措施(书第 40 页起)

📄️第二节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本节讲解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三种强制措施:拘传的概念及其与传唤的四点区别(是否为强制措施、强制力、对象、法律文书);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公检法决定与公安执行、保证人保证与保证金保证的程序细节(人数、条件、义务、罚款救济、交退、数额、执行地、暂扣没收)、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与酌情遵守的义务、先行拘留、自动解除与期限计算;监视居住作为逮捕与取保替代措施的适用条件、执行地点(住处与指定居所)、十二项程序要点、义务及折抵刑期规则。

📄️第三节 拘留※※

本节讲解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七种先行拘留条件与检察院自侦案件的两种拘留条件,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含义;拘留的决定机关(公、检)与执行机关(公安);拘留后的程序要求,即 24 小时内送看、讯问、通知家属;以及拘留期限,公安机关 3+7、7+7、30+7,检察机关自侦案件 7+7+3,监察机关移送已留置案件先行拘留 10+4 的期限规则。

📄️第四节 逮捕※※※

本节讲解逮捕:逮捕的决定机关(检察院、法院)、批准机关(检察院)与执行机关(公安);应当逮捕、可以逮捕与可以不捕的三层次条件及社会危险性的三种含义;审查批准逮捕程序,包括七种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听取律师意见、已被拘留 7 日与未被拘留 15 日(重大复杂 20 日)的批捕期限、公开审查形式、不批准逮捕的处理及复议复核、发现漏人的决定逮捕;逮捕的执行程序,持证执行、24 小时内送看讯问通知家属、审判阶段变更逮捕;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概念、启动方式、负责部门、审查内容与应当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