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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五 刑事证据与证明

专题五 刑事证据与证明(书第 30 页起)

📄️第一节 刑事证据※※※

本节讲解刑事证据:八种法定证据种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各类笔录、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准证据"及行政证据、监察证据向刑事证据的转换;证据的四种分类(原始与传来、直接与间接、言词与实物、有罪与无罪);七项证据规则(关联性、传闻、最佳、意见、补强、自白任意、非法证据排除);非法证据排除的侦查、起诉、审判三阶段程序,故意非法与过失非法的审查处理,瑕疵证据的补正规则与排除口诀。

📄️第二节 刑事证明※※

本节讲解刑事证明:刑事证明的概念与两个特征(证明主体是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客体是需用证据证明的事项);刑事证明对象,包括《刑诉解释》第 72 条第 1 款列举的十一类案件事实,以及常识性事实、生效裁判确认的事实、法律规定及推定事实、自然规律等免证事实和证据事实;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即公诉案件中公诉人承担证明责任、持有型犯罪中被告人承担一定举证责任、侦查人员审判人员不承担证明责任、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以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