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十二-行政诉讼参与人-第一节行政诉讼被告 - 2025行政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行政诉讼被告恒为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直接起诉以署名机关为被告;经复议的,改变告复议机关,维持共同告,不作为择一告。派出、内设、开发区、房屋征收等情形按“谁行为、谁被告”原则处理,县级以上政府仅在对具体行为担责时才为被告。
行政诉讼被告恒为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直接起诉以署名机关为被告;经复议的,改变告复议机关,维持共同告,不作为择一告。派出、内设、开发区、房屋征收等情形按“谁行为、谁被告”原则处理,县级以上政府仅在对具体行为担责时才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