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强制概述 - 2025行政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文系统梳理了行政强制的基本概念、类型与程序,重点区分了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异同,强调前者为临时性控制或预防行为,后者为实现行政决定内容的强制手段。同时介绍了行政强制的种类、设定权限、实施主体及程序规则,涵盖查封、扣押、冻结、执行罚、代履行等具体措施,明确不同阶段的法律适用与行为性质判断。
本文系统梳理了行政强制的基本概念、类型与程序,重点区分了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异同,强调前者为临时性控制或预防行为,后者为实现行政决定内容的强制手段。同时介绍了行政强制的种类、设定权限、实施主体及程序规则,涵盖查封、扣押、冻结、执行罚、代履行等具体措施,明确不同阶段的法律适用与行为性质判断。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设定,地方性法规仅可设查封、扣押;强制执行一律由法律规定。实施主体为法定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禁止委托。程序包括报批、双人执法、告知权利、现场笔录等,查封扣押限30+30日,冻结存款亦同,费用全由行政机关承担,后续应没收、解除或退还财物。
本文系统梳理行政强制的种类与设定规则:区分行政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限制人身自由)与行政强制执行(划拨、拍卖、代履行、执行罚);明确法律可设定全部强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仅得设定部分强制措施,规章无权设定;并提示“期限”“目的”“阶段”三技巧快速辨别强制措施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