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票据法-第三节本票 - 2026商经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本票制度: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其性质为"已付证券"(本人出票、本人付款),出票人只能是银行而无收款人资格限制,基本当事人仅出票人与收款人两人,且本票为见票即付、不存在承兑行为;本票的背书、保证、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票据法》本票一章的特别规定外,适用汇票的规定。
本节讲解本票制度: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其性质为"已付证券"(本人出票、本人付款),出票人只能是银行而无收款人资格限制,基本当事人仅出票人与收款人两人,且本票为见票即付、不存在承兑行为;本票的背书、保证、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票据法》本票一章的特别规定外,适用汇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