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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制度-专题三 回避-第一节 回避的概念和适用人员 - 2026刑事诉讼法精讲-专题精讲

本节讲解回避的概念与适用人员。回避适用于审判人员(含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检察人员(含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检委会委员)、侦查人员,以及参加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书记员、法官助理、翻译人员、鉴定人。命题角度重点提示:检察院司法警察适用回避而法院司法警察不适用;公诉人聘请的有专门知识的人适用回避而当事人聘请的不适用;证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适用回避;我国没有整体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