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 2025民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文详细探讨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包括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满足“强、公、主、意”四个要件;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违反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五种情形;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第三人追认;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和显失公平四种情形。文中通过案例分析和练习题帮助理解相关概念。
本文详细探讨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包括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满足“强、公、主、意”四个要件;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违反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五种情形;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第三人追认;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和显失公平四种情形。文中通过案例分析和练习题帮助理解相关概念。
本文详细探讨了《民法典》中关于可撤销法律行为的规定,包括重大误解、欺诈和胁迫等撤销事由。文章分析了这些行为的构成要件、法律效力、行使撤销权的方式及期限限制,并提供了具体案例以说明。此外,还讨论了狭义动机错误与重大误解、欺诈的区别,以及因第三人欺诈或胁迫所实施法律行为的撤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