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 2025民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文是关于《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专题复习提要,主要涉及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原理、效力及附条件和附期限的特殊民事法律行为。文中还对民事法律事实进行了体系划分,包括表意行为(单方、多方、决议)和非表意行为(如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以及自然事件、社会事件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备考重点。
本文是关于《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专题复习提要,主要涉及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原理、效力及附条件和附期限的特殊民事法律行为。文中还对民事法律事实进行了体系划分,包括表意行为(单方、多方、决议)和非表意行为(如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以及自然事件、社会事件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备考重点。
本文介绍了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原理,包括其与事实行为的区别、法定分类和学理分类。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当事人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如合同、遗嘱等;而事实行为则不以设立法律关系为目的,法律效果由法律直接规定,如侵权、创作等。民事法律行为按意思表示数量分为单方、多方和决议行为;按效果意思分为财产行为和身份行为;按效力分为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文中还通过案例和练习帮助理解相关概念。
本文介绍了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以不确定的条件决定生效或失效,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以确定的期限决定效力的发生或终止,分为始期和终期。文中还通过案例分析了条件或期限的适用情况,并探讨了“拟制效力”等规则。
本文详细探讨了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效力及其违法要素。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需满足主体、内容和程序条件,其效力包括拘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违法要素涵盖主体违法、事实依据违法、适用法律违法、违反法定程序和明显不合理。文中还分析了无效、可撤销和废止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效力终止的其他 原因。通过案例和法条解读,帮助读者深入理解行政行为的法律属性和实践应用。
本文详细探讨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包括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满足“强、公、主、意”四个要件;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违反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五种情形;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第三人追认;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和显失公平四种情形。文中通过案例分析和练习题帮助理解相关概念。
本文详细阐述了意思表示理论,包括意思表示的类型、生效规则和解释规则。意思表示分为无相对人和有相对人两类,其生效时点因类型和形式而异。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在完成时生效,而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则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意思表示的解释应遵循《民法典》第142条的规定,采用文义解释、整体解释等方法,并结合诚信原则确定其含义。
本文探讨了民法典中关于双方虚假行为和隐藏行为的法律规定及其效力。双方虚假行为指双方当事人通谋作出不真实的法律行为,该行为无效且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隐藏行为则是在虚假行为掩盖下的真实意图行为,其效力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判断。文章通过案例分析了这两种行为在实践中的法律后果和处理方式。
本文介绍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定义、范围及法律意义。通过案例分析,详细解释了不同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实施法律行为时的效力及其法律后果。
本文深入探讨了代理制度的基本概念、特征、类型及其在民法中的应用。详细阐述了代理权的产生与消灭、代理行为的效力、以及表见代理和冒名行为的法律后果。文章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明确了直接代理、间接代理、法定代理和意定代理等不同代理类型的特点和适用条件,为理解和适用代理制度提供了全面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