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强制概述 - 2025行政法主观精讲-专题精讲
本文系统梳理了行政强制的基本概念、类型与程序,重点区分了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异同,强调前者为临时性控制或预防行为,后者为实现行政决定内容的强制手段。同时介绍了行政强制的种类、设定权限、实施主体及程序规则,涵盖查封、扣押、冻结、执行罚、代履行等具体措施,明确不同阶段的法律适用与行为性质判断。
本文系统梳理了行政强制的基本概念、类型与程序,重点区分了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异同,强调前者为临时性控制或预防行为,后者为实现行政决定内容的强制手段。同时介绍了行政强制的种类、设定权限、实施主体及程序规则,涵盖查封、扣押、冻结、执行罚、代履行等具体措施,明确不同阶段的法律适用与行为性质判断。
本文系统梳理行政强制的种类与设定规则:区分行政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限制人身自由)与行政强制执行(划拨、拍卖、代履行、执行罚);明确法律可设定全部强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仅得设定部分强制措施,规章无权设定;并提示“期限”“目的”“阶段”三技巧快速辨别强制措施与处罚。
行政强制执行分间接(执行罚、代履行)与直接(划拨、拍卖、拆违)两类。间接权普遍授予,直接权须法律特别授权;无权限机关应申请法院非诉执行。自行执行须履行催告、陈述申辩、决定三步;法院执行需起诉期届满后3个月内提出并书面审查。比例原则禁止夜间、节假日及停水电气逼迁,允许执行协议与中止、终结,保障当事人救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