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三十一 继承方式专题三十一讲解第六编继承的继承方式(第 1119—1163 条共 45 条)。核心为继承权的放弃(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书面方式作出,效力溯及继承开始时)与继承权的丧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和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绝对丧失,后三类相对丧失并有宽恕制度);法定继承的两顺序与遗产分配规则;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遗嘱继承的六种形式、见证人资格、撤回变更与六类无 效遗嘱;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顺位;遗产的处理(遗产管理人、限定继承、遗产已分割尚未清偿债务)。
📄️专题三十一 继承方式专题三十一讲解第六编继承的继承方式(第 1119—1163 条共 45 条)。核心为继承权的放弃(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书面方式作出,效力溯及继承开始时)与继承权的丧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和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绝对丧失,后三类相对丧失并有宽恕制度);法定继承的两顺序与遗产分配规则;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遗嘱继承的六种形式、见证人资格、撤回变更与六类无 效遗嘱;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顺位;遗产的处理(遗产管理人、限定继承、遗产已分割尚未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