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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紧急避险 - 2025 刑法主客观一体-专题精讲

紧急避险是指在面临现实危险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已采取的造成损害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包括起因条件(存在现实危险)、时间条件(危险正在发生)、意思条件(避险认识)、"不得已"条件(无其他合理方法)及限度条件(保护法益不小于损害法益)。与正当防卫不同,紧急避险是补充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