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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犯罪预备 - 2025 刑法主客观一体-专题精讲

犯罪预备是为了着手实行犯罪而进行的预备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预备行为需对法益造成一定危险,未达到紧迫程度。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别在于危险程度。犯罪预备与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的区别在于放弃的自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