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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规范性文件

一、概念

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够反复适用的行政文件。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过程中可以对其合法性进行附带性审查

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为了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行政管理,依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与行政法规和规章相比,规范性文件虽然不是行政立法,但是其数量众多,在行政管理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

二、基本特征

  1. 针对对象不特定性。
  2. 能够反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