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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合同
第三分编 准合同
专题二十七 债的法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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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献贵
心灵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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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分编 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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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人格权
一、债的法定分类体系
二、自然之债(考点 111)【★★】
(一)含义与特征
1. 三大特征
(二)具体情形
(三)彩礼返还规则【★★】
三、单方允诺之债(考点 112)【★★】
(一)含义与特征
四、无因管理之债(考点 113)【★★★】
(一)体系与性质
(二)构成要件
1. 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2. 主观上具有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
3. 客观上实施了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4. 不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
(三)法律效果——管理人的权利
(四)法律效果——管理人的义务
(五)诉讼时效
(六)与见义勇为的关系
五、不当得利之债(考点 114)【★★★】
(一)类型体系
(二)含义
(三)构成要件
1. 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原因(无法律上之原因)
2. 一方获益
3. 一方受损
4. 获益与受损(即损益变动)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四)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