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犯罪故意 - 2025 刑法主客观一体-专题精讲
责任年龄是刑法规定的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界限。分为完全无责任年龄(不满12周岁)、相对责任年龄(12至14周岁和14至16周岁)、完全责任年龄(满16周岁)及减轻责任年龄(12至18周岁和满75周岁)。不同年龄段对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有所不同,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从轻或减轻处罚,且14至16周岁仅对特定严重犯罪负责。
责任年龄是刑法规定的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界限。分为完全无责任年龄(不满12周岁)、相对责任年龄(12至14周岁和14至16周岁)、完全责任年龄(满16周岁)及减轻责任年龄(12至18周岁和满75周岁)。不同年龄段对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有所不同,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从轻或减轻处罚,且14至16周岁仅对特定严重犯罪负责。
法律认识错误与事实认识错误是刑法中的两种认识错误。事实认识错误针对构成要件事实,排除犯罪故意;法律认识错误针对刑法禁止性,可能排除责任,取决于有无违法性认识可能性。自然犯中,法律认识错误一般不阻却责任;法定犯中,若听信有权机关正式答复导致错误,可能阻却责任。行为与责任需同时存在,原因自由行为是例外。
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与控制能力,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完全有责任能力者应对其犯罪行为负责;相对责任能力者可从宽处罚;完全无责任能力者不负刑事责任,但需接受看管或医疗。特殊人群如聋哑人、盲人虽具责任能力但可从轻处罚;醉酒者若为生理性醉酒则完全有责任,病理性醉酒则无责任;吸毒不影响责任能力。行为与责任需同时存在,包括故意、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等要件。原因自由行为是例外,指有责任能力者故意使自己陷入无责任状态后犯罪,仍应承担责任。
期待可能性是指从行为具体情况看能否期待行为人作出合法行为。若不能期待,则行为人不值得谴责,成为责任阻却事由。常考情形包括近亲属间窝藏包庇、销赃行为等。间歇性精神病人在丧失责任能力时,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