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犯罪中止 - 2025 刑法主客观一体-专题精讲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其成立条件包括自动性、中止行为和有效性。自动性要求犯罪人在能够继续犯罪的前提下主动放弃,而非被迫放弃。中止行为要求行为人实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对于实行终了的中止,还要求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若未造成损害,应免除处罚;若造成损害,应减轻处罚。损害结果不 包括中止行为导致的损害,而是指先前犯罪行为导致的、刑法要处罚的危害结果。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其成立条件包括自动性、中止行为和有效性。自动性要求犯罪人在能够继续犯罪的前提下主动放弃,而非被迫放弃。中止行为要求行为人实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对于实行终了的中止,还要求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若未造成损害,应免除处罚;若造成损害,应减轻处罚。损害结果不 包括中止行为导致的损害,而是指先前犯罪行为导致的、刑法要处罚的危害结果。
共同犯罪中,角色多样,处罚各异。实行、教唆、帮助犯,依作用分主从胁。主犯领导或主作用,全罪担责;从犯次辅,轻减免罚;胁从被迫,情节减免。首要分子与主犯,非必对应,集团首要定主犯,其他视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