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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讲犯罪形态
第三节 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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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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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犯罪既遂
一、成立条件一: 自动性
(一)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分
(二) 认识错误
(三) 特定对象不存在
二、成立条件二: 中止行为
(一) 行为实行终了与行为未实行终了
(二) 行为未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
(三) 行为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
三、成立条件三: 有效性
(一) 没有发生危害结果
(二) 发生了危害结果
四、犯罪中止的处罚
(一) 损害结果的认定范围
(二) 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