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实施行政职能的非政府组织
要点速览
类型 | 三大类 | 八小类 | 权力来源 | 行为名义 | 责任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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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性(“先天”主体) | 行政机关(“正规军”) | 中央、地方行政机关 | 宪法、组织法 | 自己 | 自己 |
授权性 (“后天”主体) | 被授权组织(民兵) | 1. 事业单位(高校)、社会团体、国有公用企业 2. 被授权的内设机构,如交警大队 3. 被授权的派出机构,如派出所 | 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接授权 | 自己 | 自己 |
非行政主体 | 被委托组织(“帮手”) | 1.真委托:行政处罚可以委托给行政机关和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行政许可只能委托给其他机关,不能委托给组织或个人。2.假授权真委托:组建机构,如生猪办、打假办。 | 委托机关的临时委托 | 委托者 | 委托者 |
非政府组织在法律上并不具有行政职能,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具有行政职能。根据非政府组织获得行政权力的来源,可以分为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由于行政权力来源不同,他们在法律上也就具有不同的地位。
一、被授权组织
(一)特征
- 授权对象:被授权的是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包括企业组织、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
- 权力来源: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某组织按其本来的性质并不具有行政职权,其之所以可以进行行政管理,在于其获得了授权,而能够对这些组织进行授权的,仅限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除此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都不得进行授权,即使进行授权,也是无效的,只能视为委托。
某省教育厅制定的文件授权某高校对学生进行行政处罚,某高校依据这一授权对学生实施了行政处罚。这里虽然在字面上使用了“授权”,但由于省教育厅的文件无权进行授权,因而只能视为省教育厅委托高校实施行政处罚。在实施这一行政处罚时,无论是以某高校的名义,还是以省教育厅的名义,承担这一行政处罚行为法律责任的主体都是省教育厅。
- 法律地位:在被授权范围内相当于行政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以自已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自已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行政法律责任。
(二)常见的被授权组织
- 企业组织。
物资公司、煤炭统配公司,以及烟草公司、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等。法律、法规、规章往往授权其行使行政机关的某些行政管理职能,而使其成为行政主体。
- 事业组织。
《学位条例》授予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学位授予权,这种权力也属于行政性权力。
- 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经过法定授权都可以进行一定的行政职能活动,成为行政主体。
工会、共青团、妇联、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
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 委托对象:包括行政机关、组织和个人。
- 权力来源:受委托组织所行使的行政职权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而非直接来源于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
- 法律地位:受委托组织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对象不同。被授权组织必是管理公共事务的非国家机关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包括行政机关,组织和个人。
第二,权力来源不同。被授权组织的行政权力直接来源于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行政权力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
第三,行使权力的名义不同。被授权组织的行政权力因为直接来自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行政权力因为来自行政机关的委托,与行政机关之间存在着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因此,只能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权力。
第四,承担责任的主体不同。被授权组织因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当然也由自己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也应当由行使行政权力的名义机关承担法律责任,而不由受委托的组织承担责任。授权的“二合一”,委托的“相分离”。
第五,法律文件规定的方式不同。被授权组织是获得了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直接授权,即直接规定某个社会组织具有何种行政权力;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将某项行政权力进行委托的前提下,基于行政机关的委托,而可以代行政机关行使该项行政权力,即如果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允许行政机关进行委托,行政机关的委托是无效的。
活学活用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有10户居民的小区自建的围墙及附属房系违法建筑,指令乙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镇政府未制作强拆决定书,便实施了强拆,10户居民对强制拆除行为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1/二/100)
A. 本案被告为乙镇政府
B. 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C. 如10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D. 如10户居民对强拆行为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甲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