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自然人 - 2025 刑法主客观一体-专题精讲
本本文探讨了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的相关问题,包括真正身份犯、不真正身份犯以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特殊身份对犯罪的成立和量刑有影响。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不应仅依据有无正式编制,而应看是否从事公务。
本本文探讨了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的相关问题,包括真正身份犯、不真正身份犯以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特殊身份对犯罪的成立和量刑有影响。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不应仅依据有无正式编制,而应看是否从事公务。
本 文详细阐述了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保护法益、实行行为、交易方式、司法解释中的变相受贿情形、既遂标准、财物数额问题以及与其他罪名的关系,强调了受贿罪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身份犯涉及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区分,影响贪污、受贿、挪用等罪名的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公务,具有公共管理性和行政职责性。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分基于主观条件(单位意志与个人意志)和客观条件(单位利益与个人利益)。单位犯罪体现单位意志且为单位谋取利益,个人犯罪则相反。单位实施只能由个人构成的犯罪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犯罪责任。单位犯罪后“没了”的情况,如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宣告破产,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如被合并,追究原单位的单位犯罪责任。
本文详细阐述了斡旋受贿的概念、基本要点、行为方式以及与普通受贿的区别。斡旋受贿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财物。文章通过模型分析了共犯问题,并区分了斡旋受贿与普通受贿的不同情境。
本文详细阐述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法律条款、行为主体、行为方式及与斡旋受贿的区别,并通过案例分析展示了共犯问题及罪名的认定。同时,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定义、实 行行为和认定问题进行了说明,并通过真题加深理解。
本文详细阐述了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既遂标准、数额问题以及与受贿罪的关系和罪数问题。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明确了行贿罪的法律界定和量刑标准,强调了主动与被动给钱、既遂与未遂的区分,以及行贿数额与受贿数额的等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