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点罪名
渎职罪的重点罪名是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与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滥用职权罪是故意犯罪,玩忽职守罪是过失犯罪,不作为的滥用职权常被误认作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罪的行为主体限于具体承办或领导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主观上须有徇私动机。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又有徇私枉法等行为的,择一重罪论处。
第二节 普通罪名
渎职罪的普通罪名包括私放在押人员罪与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其中警察具有行政执法人员与刑事侦查人员双重身份,不移交刑事案件与徇私枉法的定性取决于其当时履行的是哪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