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执行开始
本文讲解民事执行程序的启动,包括执行根据(法院文书、其他机关文书、承认外国裁判裁定三类)、执行的两种启动方式(移送执行与申请执行,含申请执行的条件与 2 年时效)、执行管辖的确定与共同管辖、执行管辖异议(收到执行通知书 10 日内提出、上级复议)、委托执行以及执行通知的发出。
第二节 执行阻却
本文讲解民事执行中的执行阻却制度,包括执行担保(适用条件、暂缓执行、恢复执行、担保人权利保障与担保期间计算)、执行和解(形式、效果、法律后果、三种可诉情形、执行和解中的担保)以及执行回转(据以执行的文书被撤销后责令返还),并配合四道真题示例。
第三节 执行救济
本文讲解民事执行救济制度,包括对执行行为的异议(主体、理由、15 日审查、10 日上级复议、不停止执行)与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主体、理由、15 日审查、中止或驳回后的两种后续路径:原判决确有错误走审判监督程序、与原判决无关走执行异议之诉),并辨析审判监督程序与执行异议之诉、两种异议的本质与救济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