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法考笔记
刑法
刑法精讲-司法考试
柏浪涛刑法系统强化
刑法背诵-司法考试
民法
民法考点-司法考试
民法精讲-司法考试
刑诉
左宁刑诉精讲-司法考试
刑诉背诵-司法考试
民诉
民诉精讲-司法考试
民诉法-司法考试
行政法
徐金桂行政法精讲-司法考试
李佳行政法精讲-司法考试
行政法背诵-司法考试
理论法
理论法精讲-司法考试
理论法背诵-司法考试
商经法
商经法精讲-司法考试
商经法背诵-司法考试
三国法
三国法精讲-司法考试
三国法背诵-司法考试
2026
加载中
搜索
第十八讲 人身犯罪
第二节 侵犯性权利的犯罪
本页总览
柏浪涛
心灵鸡汤
打开笔记
查看预生成PDF
我的注释
上一页
第一节 侵犯生命、身体的犯罪
下一页
第三节 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一、强奸罪
(一)保护法益
(二)构成要件
1. 暴力手段
2. 胁迫手段
3. 其他手段
(三)法定刑升格条件
1."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
2."二人以上轮奸"
3."强奸致人重伤或死亡"(结果加重犯)
二、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一)行为主体:负有照护职责的人
(二)行为对象与行为方式
三、强制猥亵、侮辱罪
四、猥亵儿童罪
总结: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