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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浪涛

柏浪涛

第二节 单位犯罪

问题

狗蛋问厂长:“我想干掉情敌狗剩,你的化工厂有氰化钾,借给我点。” 该厂领导层决议,答应帮这个忙。狗蛋拿到氰化钾,杀死了狗剩。 对该厂的行为如何处理?(化工厂协助杀人案)

一、分类

  1. 纯正的单位犯罪。这是指只能由单位构成而不能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例如,单位行贿罪、单位受贿罪
  2. 不纯正的单位犯罪。这是指既可由单位构成也可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提示:纯正的自然人犯罪,是指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不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 例如,行贿罪、受贿罪。又如,金融诈骗罪的8个罪名中,只有3个罪名是纯正的自然人犯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

二、成立条件

(一) 主体条件(法人资格问题)

单位犯罪是否要求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结论:国有单位,不要求法人资格;私营单位,要求法人资格。 例如,私营公司有法人资格,可以构成单位犯罪;合伙没有法人资格,不能构成单位犯罪。

注意:单位(国有或私有)的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但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不过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 以自己名义犯罪;(2) 违法所得归该机构所有。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具备上述两个条件,也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子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二) 主观条件

  1. 成立单位犯罪,要求具有单位的意志。单位犯罪的犯罪意志不是内部某个成员的意志,而是单位的整体意志。 单位整体意志的产生方式有:第一,由单位决策机构形成(如董事会决议);第二,单位领导依据职权作出决策
  2. 关于主观罪过形式,单位犯罪既可以是故意犯罪,也可以是过失犯罪。单位过失犯罪,例如,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3. 单位犯罪的客观样态与自然人犯罪的客观样态没有区别,都是由自然人去实施。
  4. 揭开单位的面纱。根据司法解释,两种单位的犯罪,按照自然人犯罪论处:(1) 成立单位时主要目的就是犯罪;(2) 成立单位后主要活动就是犯罪。 亦即,此时“单位”属于个人犯罪的“马甲”,应当揭开“马甲”,直接定个人犯罪。

三、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关系

(一) 如何区分“单位犯罪”与“单位内部成员的个人犯罪”?

  1. 主观条件:单位犯罪体现单位意志,内部成员个人犯罪体现个人意志。未经单位授权或未依据职权作出的决策,不能体现单位意志,只能体现个人意志
  2. 客观条件:单位犯罪,是为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内部成员个人犯罪,是为特定成员个人谋取非法利益

(1) 模型1,单位意志 + 本单位利益

例如,甲公司董事会决议,向官员乙行贿,以便为公司谋取非法利益。这是单位行贿罪。

(2) 模型2,单位意志 + 成员个人利益

例1,甲公司董事会决议,向官员乙行贿,以便为董事长的孩子办理升学手续。这属于为单位内部特定成员谋取非法利益,不是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不构成单位犯罪(单位行贿罪),而构成个人犯罪(行贿罪),行为主体是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员。

例2(2008年主观题),某大型国有公司的领导层私分了公司一笔应收账款100万元。该犯罪虽然体现了单位意志,但未为单位谋取利益,而是为单位内部特定成员谋取利益,构成成员的个人犯罪,也即贪污罪,而不构成单位犯罪(私分国有资产罪)。

(3) 模型3,成员个人意志 + 本单位利益

例1,甲公司的副总王某向董事会提议,向官员乙行贿,才能为公司谋取到非法利益,但董事会不同意。王某私下用自己的钱向乙行贿,为公司谋取非法利益。甲公司董事会对此并不知情,未体现单位意志,因此这是成员的个人犯罪(行贿罪)。由此也可看出,个人犯罪并不要求必须为本人谋取非法利益,也可以为本人以外第三方(包括本单位、外单位、第三人)谋取非法利益。这如同,盗窃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包括为自己非法占有,也包括为第三方非法占有。

例2(2015年第54题),某公司的经理赵某,为了单位利益,实施拒不执行判决行为,但该起犯罪活动未体现单位意志。由于未体现单位意志,因此赵某构成个人犯罪。

(4) 模型4,成员个人意志 + 个人利益

例1,甲公司经理李某盗用公司名义,实施走私犯罪。李某构成个人犯罪。

例2,国有公司的副总王某未经单位授权,向官员行贿,以便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王某构成个人犯罪(行贿罪)

(二) 单位与个人的共同犯罪问题

  1. 单位犯罪是单位本身的犯罪,不是各个成员之间的共同犯罪,也不是单位与成员之间的共同犯罪。
  2. 甲单位与乙单位之间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单位与单位外自然人之间可以构成共同犯罪。

(三) 单位实施纯正的个人犯罪

问题: 单位实施只能由个人构成的犯罪(纯正的个人犯罪),如何处理? 结论: 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的个人犯罪

例1, 某个单位领导集体决议实施盗电,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虽然刑法规定单位不能成为盗窃罪主体,但是可以直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自然人犯罪,也即盗窃罪。自然人犯罪并不要求必须为自然人本人谋取非法利益,也可以为第三人(某个单位或个人)谋取非法利益。

例2, 刑法规定贷款诈骗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如果单位实施贷款诈骗,虽然不能认定单位构成贷款诈骗罪 ,但可以认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构成贷款诈骗罪。这是三段论推导的结论,大前提(贷款诈骗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小前提(甲公司实施贷款诈骗,由直接责任人具体实施),结论:直接责任人构成贷款诈骗罪。(2011年第12题)

例3, 刑法规定伪造货币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某单位伪造货币,直接追究相关自然人的伪造货币罪。(2015年第54题)

[引申] 单位帮助自然人实施纯正的自然人犯罪,能否对单位以帮助犯论处?不能,只能追究其直接责任人的帮助犯责任。

例1, 星星公司领导层得知赵某欲实施贷款诈骗,便集体决定帮助赵某,为赵某提供了虚假担保。赵某诈骗银行贷款得逞。赵某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实行犯,星星公司直接责任人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帮助犯,但不能认定星星公司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帮助犯。

例2, 在本节开头“化工厂协助杀人案”中,化工厂的直接责任人构成狗蛋的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

(四) 单位实施不纯正的单位犯罪

不纯正的单位犯罪,是指既可由单位构成也可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注意:就同一犯罪而言,虽然行为主体不同,但是定罪标准、既遂标准应当相同。不过,有些司法解释并未遵守这一点,往往将单位犯罪的定罪标准(如定罪数额)定得高一些,将自然人犯罪的定罪标准(如定罪数额)定得低一些。只能将这些做法视为特殊规定。

问题: 单位实施单位和个人都能构成的犯罪(不纯正的单位犯罪),单位未达到单位犯罪的定罪数额标准,能否认定直接责任人的个人犯罪? 结论: 不能。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个人构成。司法解释规定,单位的定罪数额标准是20万元,个人的定罪数额标准是10万元。甲单位走私数额是15万元,不构成单位犯罪,对此也不能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理由是, 既然刑法规定一个罪名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个人构成,并且为二者规定了不同的定罪数额标准,那么二者便是独立关系,井水不犯河水,不能从单位向个人“串线”。

上述单位盗电,定直接责任人的盗窃罪,这是就纯正的个人犯罪而言的。刑法规定盗窃罪只能由个人构成,现在单位实施盗窃,没法追究单位,只能“串线”到个人犯罪。

记结论:单位实施纯正个人犯罪,充许“串线”到个人犯罪:单位实施不纯正单位犯 罪,不允许“串线”到个人犯罪。(2019年试题)

四、处罚

(一) 处罚规则

  1. 原则双罚,既罚单位,也罚个人(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

    (1)对单位本身只能判处罚金,不能判处没收财产不能判处没收财产

    (2)所处罚的个人,必须是参与犯罪的人。不能因为单位构成犯罪,便处罚没有参与犯罪的主管人员。

    (3)所处罚的个人,只能是两类人(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其他人即使参与了单位犯罪,也不得处罚。

    (4)处罚个人时,数个个人之间可以构成共同犯罪。但该共同犯罪是处在单位犯罪的框架下的,是为了明确各个人的责任大小、量刑轻重。

  2. 例外单罚,只处罚个人(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不处罚单位。这是因为,如果处罚单位,会损害无辜的普通职员的利益,有株连无辜之嫌

(二) “单位没了”

单位犯罪后“没了”处理结论
真没了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宣告破产
假没了被合并到一个新单位
典型真题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54题)

A. 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

B. 《刑法》第一百七十条未将单位规定为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故单位伪造货币的,相关自然人不构成犯罪

C. 经理赵某为维护公司利益,召集单位员工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成立单位犯罪

D.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20万元。对此,应追究相关自然人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