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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浪涛

柏浪涛

第一节 法益侵害事实的分类

问题

狗蛋用面粉冒充避孕药,进行销售。有些男女恋人服用后没有达到避孕效果,但由于成分是面粉,故对身体没有造成危害。狗蛋是否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避孕药案,2010年第15题)

一、危险犯与实害犯

1. 实害犯

立法者规定,某个犯罪的成立需要具备实害结果,这种犯罪称为实害犯,也称为结果犯

示例

例如,立法者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成立都要求有实害结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该罪便是实害犯。这种实害犯也称为结果犯。

2. 具体危险犯

立法者规定,某个犯罪的成立只需要具备具体危险,这种犯罪称为具体危险犯

示例

立法者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成立,要求产生“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这种危险需要法官具体判断。该罪便是具体危险犯。又如,放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均是具体危险犯。 (2015年第14题)

3. 抽象危险犯

立法者规定,某个犯罪的成立只需要具备抽象危险,这种犯罪称为抽象危险犯。对于这种犯罪,立法者只描述行为,认为实施了该行为就会产生抽象危险,这种危险是立法者认定的,不需要法官具体判断。

示例

(2017年第2题)。立法者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法者认为,只要实施了这种行为,就会有一种抽象的危险。该罪属于抽象危险犯。抽象危险犯也称为行为犯。因此,在本节开头“避孕药案”中,狗蛋的假药虽然没有给人的身体造成实害,也没有具体危险,但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2010年第15题)

二、行为犯与结果犯

1. 行为犯

这是指不将实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犯罪。

示例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伪证罪,诬告陷害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 结果犯

这是指将实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犯罪。

示例

丢失枪支不报罪,滥用职权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等,这些犯罪要成立,法条规定要求造成实害结果。这些犯罪被称为结果犯,也称为实害犯。 (2017年第2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