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刑法的解释
问题
如何解释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毁坏”? 案例1 (蟹苗内卷案): 狗蛋悄悄向狗剩的蟹苗池塘投放大量廉价蟹苗,导致蟹苗数量严重过量,原有高价蟹苗和新蟹苗严重内卷,卷死大量高价蟹苗。案例2 (饭盆撒尿案): 狗蛋半夜因为尿急,向大学室友狗剩的饭盆里撒尿。不考虑数额,狗蛋的两个行为是否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毁坏”?
刑法解释学又被称为刑法教义学,意思是将法条规定当作教义一样去解释,培养人们对法律的信仰。清华大学法学院张明楷教授是国内公认的刑法解释学大家,提倡解释法律,而不要批判法律,认为“法律不是被嘲笑的对象”。这也是法考命题的基本理念。基于这一理念,法考考查的能力是,如何解释法律、适用法律,妥当处理案件,而不是如何批判法律、修改法律。因此,刑法的解释方法成为历年考试重点。
第一,解释对象。解释的对象是现行刑法规范。这包括两个:一是刑法典,1997年10月1日生效;刑法修正案是对刑法典作的小修小补,至今已有12个刑法修正案。二是一部单行刑法单行刑法 ①。
第二,解释效力。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立法解释 >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作的司法解释。学者作的学理解释没有法律效力。
第三,解释方法。这包括解释技巧和解释理由。解释技巧负责生产结论,类似于生产部门;解释理由负责为结论提供论证理由,类似于质检部门。这是张明楷教授的分类标准,也是法考官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