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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浪涛

柏浪涛

第六节 环境犯罪

问题

甲在盗伐林木时,被护林员乙发现,乙抓捕甲,甲为了抗拒抓捕,将乙打成重伤。对甲如何处理?(打护林员案)

一、针对林木的犯罪(第345条)

区分原理: 盗窃罪=A(非法占有他人林木,侵犯财产权), 盗伐林木罪=A+B(破坏生态环境), 滥伐林木罪=B(破坏生态环境,没有非法占有目的)

(一)盗伐林木罪

  1. 行为公式: 盗伐林木罪=A(盗窃罪)+B(破坏生态环境)

根据司法解释, 盗伐林木罪,是指带着非法占有目的,盗伐他人所有的林木。

根据2023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量较大的,构成盗伐林木罪:

(1)未取得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的;

(2)违反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擅自采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的;

(3)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的。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毁坏,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例1

甲带着非法占有目的,雇佣乙盗伐林木,对乙谎称是自己的林木。乙无罪,甲构成盗伐林木罪的间接正犯

例2

甲对一片林木有采伐许可证,先口头约定将该林木卖给乙,收取定金,然后又将该林木高价卖给丙,收取了全部货款。在乙向法院起诉甲期间,丙砍伐了该林木。丙拥有所有权,所以不构成盗伐林木罪,也不构成滥伐林木罪。甲对乙构成民事违约。

  1. 行为对象。一般而言,盗伐活着的、成排成片的林木,才能达到破坏生态环境的程度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盗伐下列对象,不构成盗伐林木罪,因为这些行为没有破坏生态环境,但是构成盗窃罪:

(1) 盗窃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

(2) 盗伐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2017年第20题)

(3) 盗伐枯死的林木。

  1. 行为方式。常见方式是砍伐,但以下方式也属于盗伐:

(1) 将树木整体挖走,移植到自己地盘。虽然移植后树木没死,但是这种移植行为破坏了原林木所在地的生态环境。(2017年第20题)

(2) 剥树皮、掘根、采种、采脂等行为,导致树木死亡。如果这些行为没有导致树木死亡,则不构成盗伐林木罪,但是构成盗窃罪。

  1. 转化抢劫罪。盗伐林木时,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使用暴力的,转化为抢劫罪。例如,本节开头“打护林员案”中,甲构成转化型抢劫罪(致人重伤)。

(二)滥伐林木罪

  1. 行为公式: 滥伐林木罪=B(破坏生态环境,没有非法占有目的)

  2. 行为类型:

(1) 没有采伐许可证而擅自采伐林木;

(2) 虽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规定采伐林木。

  1. 行为对象,既包括自己所有的林木,也包括他人所有的林木。滥伐枯死的林木,不构成滥伐林木罪。

  2. 滥伐林木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想象竞合。

司法解释规定: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毁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甲为了种植沉香,将大片国有林木砍倒后扔在旁边,然后种植沉香。甲没有采伐证而擅自采伐,构成滥伐林木罪。 甲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也即没有利用意思,不构成盗窃罪和盗伐林木罪。甲同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甲的滥伐林木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2020年主观题)

该案例是张明楷教授论文中的案例。张明楷教授认为,认定甲仅触犯滥伐林木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滥伐林木罪仅评价了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故意毁坏财物罪仅评价了普通财物受到毁坏,而国有林木所有权受到侵害,被遗漏评价。

因此,应认为甲同时也触犯了盗伐林木罪,基于这一考虑,盗伐林木罪不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由于司法解释要求盗伐林木罪应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张明楷教授的这种观点只能被视为少数说。也即,在主观题开放式的答题中,答哪种观点都给分,但若在客观题中问唯一正确答案,则只能按照司法解释的观点作答。

参见张明楷:《盗伐、滥伐林木罪的重要问题》,载《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21年第5期,第10页。

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第341条)

  1. 行为对象。“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某些人工繁殖的动物,例如,人工繁殖的大熊猫。但以食用为目的人工大量繁殖的动物,不是本罪的对象。

  2. 行为方式。第一,非法猎捕、杀害。第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包括动物制品。

(1) 猎捕。

例1,甲出于娱乐动机猎捕动物后立即释放的,不构成本罪。

例2, 甲猎捕动物后取出部分器官,然后放回大自然,不属于杀害,但属于猎捕,构成本罪。

(2) 收购。收购动机在所不问,可以为了销售、为了自用。

(3) 运输。注意,没有法益侵害的运输行为。

例1,动物园管理者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将发情老虎送往外地交配的,没有法益侵害,故不构成本罪。

例2,居民搬家时运输祖传或年代久远的野生动物制品,没有法益侵害,故不构成本罪。

(4) 出售,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这是司法解释作的扩大解释。

  1. 罪数

(1) 五个动词都实施,只定一个完整罪名。

(2) 使用爆炸、投毒、电网,猎捕杀害,同时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时构成本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3) 先猎捕杀害,然后走私出境,或者先走私入境,然后杀害的,定本罪和走私珍贵动物罪,并罚。

(4) 直接向走私者收购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不定本罪,而定走私珍贵动物罪。

三、污染环境罪(第338条)

这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1. 主观要件是故意。

  2. 既遂标准:严重污染了环境。

甲乙各有一套生产设备(电镀槽),共用一个外排口。甲乙都违法排放,严重污染了环境,但不能查明是其中哪套设备严重污染了环境。由于共用一个外排口,因此属于重叠的因果关系,二因一果,都构成本罪既遂

  1. 实施本罪行为,同时触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论处。

  2. 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污染环境罪,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