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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讲财产犯罪
第六节 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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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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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诈骗罪
一、构成要件
1. 成立条件 (第一步)
(1) “以恶害相通告”。
(2) “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
2. 既遂条件 (第三步+第四步)
二、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分
(1) 胁迫手段中有两个当场性。
(2) 暴力手段中有一个当场性,也即当场取财。
三、敲诈勒索罪与行使权利的区分
四、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关系
1. 相同点:被害人都是基于有瑕疵的意思而处分财物。
2. 区分:意思表示有瑕疵的原因不同。
3. 认识错误与恐惧心理的竞合问题。
4. 敲诈勒索与编造恐吓信息型诈骗的区分。